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关于孙呈玉名下位于和庄镇集体土地使用权两宗不动产五宗(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关于拍卖孙呈玉名下位于和庄镇集体土地使用权两宗不动产五宗的公告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2月17日10时至2020年12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区号——参见全国法院页面:),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孙呈玉名下位于和庄镇集体土地使用权两宗不动产五宗。
莱城区和庄镇和庄村滨江南路187号1幢,不动产权证书号:莱房权证集字第075375号(204040),房屋用途:工业。房屋结构:钢结构所在层/总层数:1/1。建筑面积:19022.30平方米。
莱城区和庄镇和庄村滨江南路187号2幢,不动产权证书号:莱房权证集字第075376号(204041),房屋用途:工业。房屋结构:钢结构所在层/总层数:1/1。建筑面积:19074.75平方米。
莱城区和庄镇和庄村滨江南路187号3幢,不动产权证书号:莱房权证集字第075331号(204044),房屋用途:工业。房屋结构:混合结构,所在层/总层数:1/1。建筑面积:1813.65平方米。
莱城区和庄镇和庄村滨江南路169号2幢,不动产权证书号:莱房权证集字第075330号(204043),房屋用途:工业。房屋结构:钢结构所在层/总层数:1/1。建筑面积:512.00平方米。
莱城区和庄镇和庄村滨江南路169号1幢,不动产权证书号:莱房权证集字第075312号(204042),房屋用途:工业。房屋结构:混合结构,所在层/总层数:1-3/3。建筑面积:1603.41平方米。
莱城区和庄镇和庄村,不动产权证书号:莱芜市集用(2014)第0002号,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土地权利类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权利性质:批准拨用。土地使用权面积:45447.00平方米。
7.莱城区和庄镇和庄村村南,不动产权证书号:莱芜市集用(2013)第0196号,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土地权利类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权利性质:批准拨用。土地使用权面积:7596.00平方米。
经双方议价40336320元,起拍价:40336320元,保证金:800万元,增价幅度:20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2月11日上午9:00-11:00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12月11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无。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0年12月11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莱芜分行营业部,账号:4661)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所有关于房产价值问题以评估报告为准。
瑕疵说明:1、拍卖的两宗土地使用权为集体性质土地,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拍卖成交后法院会依法向买受人交付使用,但无法直接为买受人办理过户登记。需要办理产权证书的,需自行向国土、房管部门咨询协调,自行负担相关手续及费用。
2、买受人需根据相关产权登记自行确定四至范围,界址不明确的,自行向国土或不动产管理部门申请界址。
3、本案拍卖的土地系和庄村集体所有,现产权人于2012年同和庄村委会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流转期限为30年、50年,流转费费每年支付一次。买受人自行负担拍卖成交后的流转费,自行同土地所有权人协商流转事宜。
4、本案拍卖的厂房内有大量设备,同时发起了司法拍卖,以上不动产需等待拍卖的设备交付,拆除搬运完毕后再行交付,不动产买受人须同意配合设备买受人从厂房内拆除搬运设备,必须进行破坏性拆除的,须同设备买受人商定折价赔偿的方案。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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