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商河县农业农村局对县政协第十届三次会议第072号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流转工作的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流转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全县辖12个镇街,963个行政村(居),12.6万个农户,51.2万农业人口,耕地面积100.92万亩。截止2018年底,全县流转土地面积15.87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5.7 %。其中:种植大户流转面积4.99万亩,占流转土地总面积的31.4%;农业龙头企业流转面积2.43万亩,占土地流转总面积的15.3%,我县市级以上龙头企业达5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2.89万亩,占土地流转总面积的18.2%;家庭农场流转土地3.49万亩,占土地流转总面积的22%,全县共培育家庭农场575家,申报市级以上家庭农场49家。流转方式主要包括:转包11.54万亩,出租4.32万亩,互换0.01万亩;发生流转的村数558个,占总村数的57.9%;签订流转合同5802份;按水浇条件及土质亩均流转收入600-1000元不等。
我县现有土地流转是农户将其所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农村土地租赁给农业生产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合作社从事农业生产,土地出租不改变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原来承包土地的农户继续按照原有的土地承包合同履行其义务,享受其权利。新参与的土地租赁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对土地承包方履行按期支付租金并不得改变农村土地用途的义务。采取现金的方式按年度支付租金。按照农村土地流转推动主体分类,我县土地流转大致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支部引领型。以村党支部为主体,村党支部与农户签订流转合同,将土地从农民手中租赁过来,然后将土地出租给土地租赁方。
如:怀仁镇结合产权制度改革成立的经济合作社或股份经济合作社,引导农民规范流转。将本村有意流转土地的村民吸纳入社,将土地流转到村集体,再由村集体通过竞标的形式对外统一发包,村经济合作社做好流转前、流转中和流转后的各项服务协调工作,并合理提取服务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村民收益。不通过合作社进行土地流转的,不享受任何政策。其中,东信村、油坊孙村村集体发包给大户价格为900元/亩,给村民800元/亩,村集体从中抽取100元/亩作为服务费,东信村、油房孙村分别可流转土地1730亩、600亩,仅此一项每年可增加村集体收入17万元、6万元。
2、合作社承包型。由于合作社扩大生产规模的需求,通过不断的沟通、谈判,促成了农户与合作社之间的土地流转。
如:孙集镇盛兴童硕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围绕“发展一个基地、兴一项产业、活一片经济、富一方百姓”的发展思路,不断创新科技推广服务的路子,形成了“品种引进—试验—示范——指导推广—科技培训—信息共享”一条龙服务体系,分别与济南市农科院、山东省农科院、济南市蔬菜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等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建立了密切合作,建立了试验示范基地。该合作社流转土地900亩种植“商东河”牌西蓝花、青椒等蔬菜,与济南、滨州等多家食品公司建立稳定合作关系,不仅规避了市场风险,更促进了蔬菜种植产业的发展。
3、政府主导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动了农业结构调整,特别促进了特色农业发展,强化了农村经济的市场导向。同时促进农业结构不断优化,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有力地带动了农业提质增效,街镇政府主导积极推动土地流转工作。
如:龙桑寺镇积极推动土地集体流转,采取“支部主导,群众自愿,积极稳妥,扎实有序”的原则;具体操作方式“两年三批,试点先行,引资用资,无资转大户”。利用奖励引导,鼓励村党支部大力推动土地流转工作,设置半年土地流转奖,提高村干部工资;突出产业指导。谋划实施高效特色农业发展、良种繁育基地、市级蔬菜标准园创建等5大农业项目,新发展良种5000亩、牛蒡3000亩、经济林2800亩。参与流转村44个,面积达2.1万亩。预计今年全镇通过土地流转村集体增收可达300万元以上,力争年收入过10万元的村集体达到50个。截至目前,全镇新成立农业合作社16家,累计签约流转户数2645户,每年除获得流转收入每亩753元(均)外,转移就业收入逐步增加,收入水平明显提高。
经过实地调研,土地流转过程中还存在以下问题:即农民群众土地流转认识不足、农业生产基础设施还不完善、遇到资金瓶颈问题以及缺乏强有力的技术、政策支持等。今后在进一步加强土地流转工作方面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加强思想认识,引导流转。加大宣传力度逐步消除群众和村基层干部的传统思想观念。要通过典型案例,让广大农民看到土地流转可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农业效益,可以不断增加农民收入,用实实在在的利益,帮助农民转变思想观念,加快土地流转。
(二)加强基础设施投入。一是加大有针对性的投入。充分整合各部门涉及农业、交通、国土、等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照“谁享受、谁负责”和自愿的原则,制定“以奖代补”的工作方案,引导民间投资主体自主投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加强管护。对现有的农业基础设施要明确产权主体,健全管护机制,落实管护责任,鼓励并尝试由当地专业合作组织负责农业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费用收取及基础设施更新改造等工作;三是扶持修建恒温仓库,在农产品滞销或者市场行情不好时,用以储存农产品,保障收益。
(三)加强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有效途径和形式,努力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解决土地流转的资金瓶颈问题。
(四)制定扶持政策。进一步健全完善鼓励土地流转的优惠政策。持续对有一定规模的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在深耕深松、小麦宽幅精播、水肥一体化、大户农机具等项目上给予扶持,对种粮大户每亩地的资金补贴等农业扶持政策上予以倾斜,为新型经营主体排忧解难。
(五)加强技术指导。一是“请进来”。聘请农业专家到现场教学,实地解决流转大户在种植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二是“走出去”。组织流转大户和基层农技人员到先进地区、先进种植基地学习,通过学习提升种植技术和管理水平。
(六)加强电商培训。推进“县电商产业园—镇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农村电商服务站”三级电商服务网络,打造农村电商平台,加强对新型经营主体的电商培训,解决优质农产品销路问题。
土地流转是加快农业规模化生产,提高农业效益,促进农业生产向大户集中,农民居住向城镇集中的有效途径。商河县以放活土地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为重点,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增加村集体收入、增强村级组织服务功能为目的,不断创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探索增加村集体收入有效途径,推动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向农业集聚,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业经营方式转变,让农民成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主体和受益者,夯实乡村振兴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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