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多处传统民居维修成难题 山东官报旧址成仓库
德式老楼年久失修蕞终酿成事故,是谁也不愿看到的一幕。6月10日下午,济南市文物局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说,按照文物保护相关法规,对于列为文保单位的老建筑,遵循“谁使用,谁维修”的原则,使用单位对老建筑的维修具有法定责任。
德式老楼年久失修蕞终酿成事故,是谁也不愿看到的一幕。事实上,像德式老楼这样可能伤人的“文保单位”,济南市区不止一处;10日,记者探访5处文物保护单位发现,挂着“文保单位”的铜牌却无人管理和维修的现象似乎十分普遍。
德鑫里的院落全部是老式四合院,史料记载建于1934年,蕞初只有张氏和闫氏两户人家。10日,记者找到了闫氏后人闫太斌,说起德鑫里的“传统民居”,60岁的他颇有感慨。
“虽然是文保单位,但房子坏了还是我们自己修。”闫太斌提到,这些老房子大多已被租出去,像他这样坚持没走的,维修房屋有很大难处,而且由于房屋年岁已久,房顶经常漏雨,很少有维修工敢上房顶维修。
如今,德鑫里成了文保单位,闫太斌听说,如需维修房屋应向文化部门“打报告”,并且只能雇用有文物维修资格的建筑公司,维修变得更难了。
在山东省物资集团总公司院内,有一栋看上去很坚固的老建筑,很少有人知道,这座建筑就是日军侵华期间的细菌战研究所旧址。
侵华期间,日本细菌部队在这里秘密从事细菌战研究7年,约有1000人在此被折磨致死。
10日下午记者探访时发现:老楼已变成筒子楼似的员工宿舍。山东省物资集团总公司物业部门一名工作人员介绍,老楼年代久远,一直缺乏维护,再加上管理不规范,一直被当做危楼,“后来挂了文保单位的牌子,我们知道这个建筑很珍贵,但不知道该怎么保护。”
从省府西街拐入西公界街后,向北走150米左右,有条名叫寿康楼街的老街巷,寿康楼街8号院内就是寿康楼的所在地。
“这座楼是清朝末期《山东官报》的旧址,现在已经没人居住了。”居民刘先生介绍,寿康楼于1905年建成,山东巡抚杨士骧将此楼设为《山东官报》的办公楼,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曾被当作山东省图书馆的职工宿舍用来居住,但由于年久失修,楼内的住户在几年前就陆续搬走了。如今,这座老楼已成为租客存放杂物的仓库。
在南新街63号,有一处颇为高大又古朴雅致的二层青砖旧楼。这里就是民国时期山东高等监察厅厅长张志的故居,于2013年底被济南市政府列为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老楼被六根柱子隔成七间,此前楼上楼下共住了近20户人家,现在则只有两人住在一层蕞西侧一间屋里。木板上有很多裂缝,踩上去就颤颤巍巍,屋里满是灰尘,并且所有的窗户都没有玻璃。
居民赵先生说,如今这里已是文保单位,不会随便被拆,但他从没见有人来好好维修故居,而他本人也无力维修。
万家大院建于清代,在院后街东首,坐北朝南,前后两进院落。这是一座相当气派的二层外回廊式楼房,现在仍保留着原貌,方形撑柱有些西洋风格,楼房外雕有彩绘缠枝牡丹。2013年底,万家大院被济南市政府列为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
记者10日探访时看到,院内只有一座楼房住着一位张姓居民,老楼二楼顶部墙体有明显的裂缝,木楼梯破损严重,张先生走上去时小心翼翼,深怕塌掉。
更让张先生时时心惊的是,每逢刮风下雨老楼楼顶都经常掉瓦片。据张先生介绍,这座老楼一直没有被好好维修过,而他又非产权方,产权方是某机关单位。
据了解,文保单位大修,产权方需要聘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维修公司,而这些公司数量极其有限,收费颇高;另外,文保单位大修需要
向规划部门申请,看是否会影响城市规划以及周边建筑的规划。这意味着,文保单位的维修并不是居民个人和某个弱势企业能轻易胜任的。
6月10日下午,济南市文物局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说,按照文物保护相关法规,对于列为文保单位的老建筑,遵循“谁使用,谁维修”的原则,使用单位对老建筑的维修具有法定责任。
“济南列入文保单位的绝大部分地上老建筑,产权和使用权都不属于文物部门,挂上文保牌子,只是让使用单位增加了一份维修的责任。”这位工作人员说。
根据2010年颁布实施的《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帮助修缮;对此,这位工作人员回复称,按照规定是有这么一条,但具体执行起来很难。
这位工作人员说,市文物局目前正在部署一次全市文物安全大检查,重点对去年公布的第四批省保、市保单位的地上建筑进行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书面告知使用单位,督促其抓紧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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