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济南市科创济南建设若干政策措施专项实验室资金申报通知
原标题:2020年度济南市科创济南建设若干政策措施专项实验室资金申报通知
根据《关于加快“科创济南”建设 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政策措施》(济政发〔2021〕14号)的规定,按照根据市创新委工作安排,现启动2020年度济南市“科创济南”建设若干政策措施专项资金实验室部分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对于符合《济南市十大千亿产业振兴计划》所列我市“十大”产业领域的,新获批国家重点实验室以及外地整建制迁入我市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给予蕞高500万元扶持,新获批的省重点实验室,给予蕞高100万元扶持。对于非“十大”产业领域的,新获批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给予蕞高100万元扶持,新获批的省重点实验室,给予蕞高50万元扶持。
国家重点实验室在我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必须为独立法人单位,各方面条件满足山东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标准,在申请补贴前正常运行一年以上。国家重点实验室在我市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按照其仪器设备投入情况给予财政补贴。
新获批的国家、省重点实验室及分支机构的依托单位自行填报准备2020年度济南市“科创济南”建设若干政策措施专项资金申请信息表(附件)、经有关第三方机构提供的2019和2020年度审计报告、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等相关证明材料(一式3份纸质版)提交到所属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区县(功能区)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后推荐到市科技局汇总及审核确认。
分支机构还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关于成立分支机构的理事会决议、国家重点实验室与地方合作成立分支机构的具体合作协议文本、分支机构法人证书、地方政府批准成立分支机构的相关通知文件或会议纪要等证明文件材料,机构企业设备投入清单(原件及复印件),工作总结或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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