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与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青年公园街道办事处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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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与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青年公园街道办事处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与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青年公园街道办事处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对济南半导体三厂享有的截止2012年8月20 日本金为558万元及相应利息的债权包括该笔债权的担保等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青年公园街道办事处。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特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及债务承受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青年公园街道办事处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债权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以上贷款信息如有误,蕞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转让方: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
受让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青年公园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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