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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2023拆迁公告:加油站项目建设拆迁范围拟征收济南市莱芜区羊里街道郝中荣村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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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2023拆迁公告:加油站项目建设拆迁范围拟征收济南市莱芜区羊里街道郝中荣村土地

  发布日期:2023-02-10

  本文标题: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2023拆迁公告:加油站项目建设拆迁范围拟征收济南市莱芜区羊里街道郝中荣村土地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 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权属

  地块位置范围:郝中荣村村庄以北、辛留路以东、汇河大道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羊里街道郝中荣村

  二、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拟征收土地目的、用途

  拟征收地块拟用于加油站项目建设,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位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 南市莱芜区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2)496号〕批准的成片开发范 围内。

  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 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济南市莱芜区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和羊里街道办事处拟于2022年1 月17日组 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及清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 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 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 〔2020〕74号〕批复的济南市莱芜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 Ⅱ级区片每亩补偿6.8万元。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济南 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2000号〕的规定执行。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 后,由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并公告。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的街道、村和村民小组及山东省征地信息 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自公告结束前向莱 芜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在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 日内,向莱芜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等相 关部门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提出的合法诉求认真复核并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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