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济南产业信息 > 正文内容

好消息!在济南建设标准厂房可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优惠_泉城新闻_大众网

  建设工业强市离不开实体经济的支撑。近日,为支持标准厂房高质量建设落地,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政策优惠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符合条件的工业厂房建设项目,可享受一定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政策。

  《通知》明确,享受优惠政策的项目为济南市行政区划内项目建设主体利用工业用地,按照国家通用标准及行业要求进行统一设计、集中建设的工业厂房,且经市标准厂房建设管理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列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的。

  其中,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12月10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首证证载发证时间为准)的项目,按70%标准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019年12月11日至2020年8月31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首证证载发证时间为准)的,一层按70%标准征收,二层按50%标准征收,三层及以上和地下空间符合相关要求的减按0%标准征收;2020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首证证载发证时间为准)的,一层按50%标准征收,二层按30%标准征收,三层及以上和地下空间符合相关要求的减按0%标准征收。

  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已按70%或50%标准缴纳的项目,可与后续建设项目统筹征收、分段计算;已按标准缴纳城市基础设施的项目,且达到标准厂房标准后,再予办结。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524678515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PostCOPYNOTICE

本文链接://jinan.021cf.cn/index.php/post/2833.html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