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历城自然资示〔202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办理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宗地位置:历城区彩石街道办事处,东彩石村安置区西北侧,虎山路以南。
宗地用途:居住用地(租赁住房)。
规划指标: 1.0<地上容积率≤2.2,地下容积率≤1.2,地上建筑密度≤20%。1.地上地下叠加建筑密度不大于55%。2.绿地率需满足《济南市城市绿化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要求。3.居住建筑停车率不少于1.2个/户,租赁住房建筑可按照《济南市国有建设用地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应配建不少于1.1个停车位),居住配套公服设施配建停车位应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的要求。
协议出让意向受让人:济南春晓置业有限公司
在公示时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本公示有异议或对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其他人,可持书面申请、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审查意见等有关文件向济南市历城区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公示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采取协议方式出让,经公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联系单位:济南市历城区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济南市山大北路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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