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济南市历下区佛山街3号楼1-401号房产(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网址
济南市历下区佛山街3号楼1-401号房产。
标的房屋面积、层次、建筑结构等信息以证载为准。实际户型及室内结构、装修,房屋维护使用状况等具体现场情况以实际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二、起拍价:2240000元,保证金4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房屋价值:3200000万元。
三、司法拍卖的商品住房已纳入限购政策范围,竞买人必须在竞价前确认在房产所在地具备购房资格,具体政策请向标的所在地的相关职能部门查询确认。网络司法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及时向法院提交购房资格证明材料,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至迟在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交。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5日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自行看样。
五、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公开竞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成交。拍卖竞价期间无人出价,本次拍卖流拍。
六、本次拍卖竞价时间为24小时,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蕞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1.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对拍卖标的承担瑕疵担保。拍卖标的展示的文字说明、图片、视频等,仅***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保证。本院不承担对房屋建筑结构、内在质量、建筑面积数量准确性和相应权益及其他被遮盖、未暴露或难以接触到的部分进行调查检测的责任。
2.有意向的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已经确认,责任自负。
3.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现状及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该标的。
4.拍卖标的以现状交接。标的面积、房屋及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权类型、使用期限等情况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
5.本标的存在抵押,相关状况请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
1.竞买人须承诺,拍卖成交后,标的按现状进行移交。标的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其他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规定不明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有关土地、房屋的税、费数额,土地出让金,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标的所在地的财税、房管、国土、物业管理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2.拍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并遵守当地有关房地产限购、限贷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3.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交易、交割事宜,自行承担交易、交割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十、本标的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及已知的抵押权人、担保物权人、租赁占有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本公告视作拍卖通知送达,没有接到相关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如本标的的共有人、承租人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应当在拍卖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人民法院确认后才能行使权利。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1.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等人员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4.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5.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三、竞买人在参加拍卖前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的相关准则。经网拍平台确认后取得竞买代码,并以该代码参拍。拍卖成交后未能竞得者及未出价者、拍卖流拍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账户冲抵价款。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将剩余价款在2022年10月30日16:00前交付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2022鲁0191执恢281号尾款。
户名: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自贸试验区分行
可通过银行转账汇款或网上支付,详细情况请咨询法院,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交接手续。
十五、网络司法拍卖因标的本身价值,其保证金、成交价金额相对较高。竞买人参加竞买,支付保证金、交纳尾款时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自行了解各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等相关规定。
十六、根据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成交确认书中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信息。标的蕞终成交以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竞买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司法拍辅机构:山东拍辅帮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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