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关于颜庄街道野虎沟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关于颜庄街道野虎沟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为保障济南市钢城区经济发展用地需要,拟征收颜庄街道野虎沟村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本次征收颜庄街道野虎沟村土地位于野虎沟村,征收土地总面积14.4486公顷,其中农用地12.9421公顷(耕地9.8542公顷、田坎2.1207公顷、农村道路0.16公顷、坑塘水面0.8064公顷、沟渠0.0008公顷);建设用地1.5065公顷(村庄1.5065公顷)。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绿色环保智能装配式构件产业化基地项目建设。该项目为工业用地。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济南市钢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该地位于第Ⅱ级区片,补偿标准为93万元/公顷。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1343.7198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关于莱芜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7号)公布的莱芜市补偿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为898.3831万元,青苗补偿费总额为3.2907万元,共计补偿总额901.6738万元。
(三)本次征地涉及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成片拆迁,按照钢城区人民政府制定的拆迁补偿方案执行,本方案不包括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拆迁补偿安置的内容。
四、安置意见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2245.3936万元,由钢城区财政局拨付到颜庄街道野虎沟村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分配方案。(二)社会保障安置: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资金325.0935万元,由钢城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钢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颜庄街道办事处、野虎沟村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公告期为30日,自2020年9月18日起,至2020年10月17日止。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钢城区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钢城区人民政府组织听证;也可以在本方案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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