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大众日报国际新闻 A4
商河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商 国 土 资 告 字 [2 0 0 9 ]5 号
经商河县人民政府批准,商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二)非商河县注册地的竞得人,须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5 日内成立注册地为商河县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由新公司与商河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作为开发主体进行开发经营,竞买人在报名时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7月 11日至2009年8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商河县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二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9年7月11日至2009年8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叁份,法人授权委托书、竞买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叁份和竞买保证金到商河县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二楼)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8月12日16时,以到账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9年8月12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商河县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二楼);挂牌时间为:2009年7月 31日9时至2009年8月14日1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1.本宗地成交价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登记费等税费。
2.本宗地成交后15 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土地竞得人缴纳全部成交价款。
3.本次竞买活动不接受电话、邮寄等报价形式。
联系地址:商河县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二楼)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商河县支行(营业部)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中国产业园区招商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13391219793 仅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