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调查处理济南通报八起土地违法案
公开调查处理 济南通报八起土地违法案
1.长清区平安街道办事处东潘村委会未经批准,于2005年10月占用该村集体农用地(耕地)约59.85亩,建设农高区新时代商城,现已建成商城六栋商业楼主体,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
2.山东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批准,于2000年4月与历城区柳埠镇东坡村签订《协议书》,占用该村集体建设用地30亩建住宅楼,2005年4月动工建设,济南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对其下达了《警示函》,该单位停工一年后,又于2006年10月擅自动工建设。
3.历城区华山镇土地管理所未经依法批准,于2006年5月24日与历城区华山镇小洼村委会签订征地协议书,征用该村委会集体农用地(基本农田)4.03亩建设办公楼,并于6月初动工建设,实际占地214平方米。
4.历城区王舍人镇南滩头村村民李传敬未经依法批准,于2005年10月15日与本村村委会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租赁该村委会集体农用地(基本农田)50.03亩建厂,并于当年动工建设,现已圈起围墙,建厂房2栋及配套设施,共占用基本农田2672.4平方米,建筑面积2672.4平方米。
5.槐荫区美里湖街道办事处李家寺村委会未经依法批准,于2006年7月17日与本村12户村民签订“土地租赁”协议书,占用本村集体农用地24亩(每户占地2亩)建工业厂房。截至目前,6户已开工建设,占用农用地12亩,厂房墙体已建成,未封顶。
6.槐荫区美里湖办事处鲁唐村委会于2006年3月1日与段连营签订合同,拟占用鲁唐村西原旧村址(后改建鱼塘)70亩建设农业休闲度假园区,合同约定鲁唐村提供土地,段连营投资建设,建成营业后利润按4∶6分成(鲁唐村占40%)。该项目2006年9月开工建设,实际占用农用地21.54亩,经认定该宗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截至目前已开工建设18栋别墅,其中12栋已建至一层,其余地槽已硬化。
7.市中区十六里河镇小岭村村民胡兆新未经批准,于2005年8月6日与济南鲁信财务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地转让协议,租用十六里河镇小岭村委会出租给济南鲁信财务管理有限公司的十余亩集体土地用于建养殖场(转让后,经与小岭村村委会协商同意,济南鲁信财务管理有限公司退出租赁协议),并于2005年10月8日开始动工建设,动工期间,市中区国土资源分局曾多次到现场制止,并下达了责令停工通知,目前已建成房屋15间,占地面积375平方米。
8.天桥区三教堂村村民张义胜未经批准,于2006年10月下旬擅自占用本村集体农用地18.58亩(其中基本农田12.6亩,独立工矿用地5.98亩)进行非农业建设,目前已圈建部分围墙。市、区两级国土管理部门于2006年11月1日分别下达了责令停止土地(矿产)违法行为通知书,2006年11月3日,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下达警示函,限3日内拆除围墙,恢复原貌,但至今未拆除到位。
据悉,对以上案件中违法违规的有关责任人员,将严格按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记者李琥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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