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风镇四举措促进闲散土地回收整治利用
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一步理顺农村土地关系,破解影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利益问题,促进公平正义,激发农村发展活力,我镇在全镇范围内了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清理回收农村闲散土地工作,经验做法如下:
我镇成立了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清理回收闲散土地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清理回收工作。通过发放明白纸、村喇叭广播等方式,全覆盖、立体式宣传清理回收相关工作要求。召开了村“两委”、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在村“两委”的领导下,推选了部分村民代表,组建专门的工作班子具体负责工作推进,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我镇明确了需回收的宅基地、需有偿使用的宅基地、农村“家庭户”和有偿使用收费标准,如本村村民享有的“一户一宅”,面积超大,超过村庄规划面积(没有统一规划的以超过法定使用限额1.5倍(396平方米)为准)的,超出面积按每平方米每年1元收取有偿使用费。
我镇组织了村民代表在村两委的领导下对全村宅基地和闲散土地进行实地测量。对存在地面附属房屋的,填写《 村规范农村宅基地登记表》(附件1)标注户主、位置、面积、宅基地政策、土地性质、拟处理意见等信息;对没有地面附属房屋的填写《 村清理回收农村闲散土地登记表》(附件2),标注位置、面积、当前使用人、土地性质、拟处理意见等信息。测量结束后,经工作人员和村“两委”干部确认无误并签字后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对回收的宅基地,本村集体成员符合享受“一户一宅”政策,但实际未享受、年满18周岁的,可以向村委会提出宅基地申请,村委会按规定程序批准后,为其划定了新的宅基地。新申请宅基地要在2年内进行建房使用,逾期未建房使用的由村委会收回,防止宅基地长期闲置。对回收后的闲散土地进行了统一发包,公开竞标,闲散地一次性承包期限原则上控制在3年以内,对从事绿化苗木、生产加工等经营性活动的,承包期限可适当放宽。鼓励支持各村对收回的宅基地、闲散土地进行集中经营,发展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由村集体和村民按比例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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